资讯速览
1. 7部门印发方案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 水泥达标杆产能比例超30%!内蒙“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3. 云南部署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5年要下降13%以上
4. 最新!福建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意见出台
5. 山西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工作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17部门印发方案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生态环境部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能源局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出系统部署。
方案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锚定美丽中国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方案聚焦6个主要方面提出重要任务举措:
一是加强源头防控,包括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研究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加大污染严重地区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力度,加快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要严格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等各项要求,提升高耗能项目能耗准入标准,能耗、物耗、水耗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炼油、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等产能;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改扩建工业炉窑采用清洁低碳能源,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优先保障居民用气,有序推进工业燃煤和农业用煤天然气替代;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等。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围绕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生态建设等领域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工业领域,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广绿色设计;推进工业节能和能效水平提升;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大力支持电炉短流程工艺发展,水泥行业加快原燃料替代;推动冶炼副产能源资源与建材、石化、化工行业深度耦合发展。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采用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开展协同创新。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在工业领域应用。
三是优化环境治理,推进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
四是开展模式创新,在区域、城市、产业园区、企业层面组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五是强化支撑保障,重点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完善法规标准,加强协同管理,强化经济政策,提升基础能力。
六是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国际合作、考核督察等。
2
水泥达标杆产能比例超30%!
内蒙“十四五”节能减排
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实施方案》将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细化为十大重点工程进行分步实施、通过九项政策机制健全,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责任单位。同时,进一步分解下达了“十四五”各盟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及主要行业节能指标。
在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方面,以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焦化、煤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制定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减排项目。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区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保留的燃煤锅炉以及其他地区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3%。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方面,。从产业准入、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产业链四方面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管控目录》规定,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建项目。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以石化、焦化、化工、煤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煤电八大行业设计能耗(等价值)5万吨标准煤以上项目为重点,全面梳理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建立企业能效清单,对于低于行业能效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要通过技术改造全部达到国家基准水平;对于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项目,鼓励参照国家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争取进入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对于新建项目,全部按照国家能效标杆水平设计建设;对于不能按期完成改造的项目坚决予以淘汰,淘汰时限不超过3年。
3
云南部署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
5年要下降13%以上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政府日前印发《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了包括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提升工程、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等在内的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5.16万吨、0.33万吨、1.28万吨、0.83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稳步提升,确保如期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
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提升工程方面,对照国家有关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17个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加快提升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水平。实施新一轮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行动,全(富)氧燃烧、蓄热式燃烧、燃料替代及烟气余热利用等先进技术。“十四五”时期,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提升工程,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在落实能耗双控制度方面,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经济结构、产业基础、发展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州、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省对各州、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由各州、市分解到年。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各州、市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能源消费总量预期性目标,对完成能耗强度降低激励目标的州、市,免予考核能源消费总量。
在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方面,深入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将重点工程减排量下达各州、市,污染治理任务较重的地区承担相对较多的减排任务。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
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方面,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动新建“两高”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以六大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形成拟建、在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加强“两高一低”项目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不符合政策要求、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超标用能排污的“两高一低”项目。加快淘汰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指导金融机构加强“两高”项目贷前审核。
4
最新!福建省水泥玻璃行业
产能置换实施意见出台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近日,福建工信厅联合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印发了《福建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全文分三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严肃产能置换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严禁盲目新增水泥产能,原则上不引进省外产能新上水泥项目,确保水泥产能只减不增。
为支持现有企业整合改造提升,在确保省内水泥产能只减不增的前提下,存量产能整合过程中若少量不足可适当从省外转入补充(不超过建设项目总产能的10%)。
按照《办法》规定,省内需要制定产能置换方案的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分别不低于1.5:1和1:1;使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限制类水泥熟料生产线作为置换指标和跨省置换水泥熟料指标的,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2:1。
(二)规范产能置换程序
主要是规范和细化产能置换程序。要求产能置换方案由项目建设企业制定,经县级以上工信部门逐级核实报送至省工信厅审核后公示、公告。设区市工信部门要核实出让产能的真实性、合规性,做好项目相关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分析。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明确设区市工信部门要落实地方主体责任,负责监督产能置换方案的落实,确保项目建成装置的实际情况与省工信厅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一致。
设区市工信部门要督促本辖区内产能指标出让退出企业在建设项目点火投产前按要求关停和拆除用于产能置换的生产线,并做好实地核查验收。
5
山西发改委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工作
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进一步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科学有序做好能耗双控工作,大力支持百千亿产业培育工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近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能源局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工作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主要从优化能耗双控考核政策、分类实施节能审查和大力支持重点工程项目发展三个方面推进能耗双控工作。
优化能耗双控考核政策:
1. 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2. 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
3. 严控能耗强度,增强总量管理弹性:。对各市能源消费强度的考核以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为准。对能耗总量的考核,允许各市根据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和GDP增速目标自行确定年度能耗总量目标,并报省政府备案;在对各市进行考核时,将根据实际经济增速,调整总量目标并进行考核。
4. 对超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地市给予奖。
分类实施节能审查:
1. 对整体能效水平较高的产业实行正面清单管理;
2. 对正面清单以外的产业实行能效先进性审批:对单位增加值能耗(等价值,下同)低于全省2025年单位GDP能耗目标的项目,在节能审查时,优先进行节能审查批复。
3. 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实行标杆性审批:在确保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规定标杆水平的前提下,项目能耗可由项目所在地市“十四五”新增能耗空间解决。
4. 对“两高”项目实行能耗替代审批:对我省确定的“两高”项目,要按照《山西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要求,严格做好节能审查工作。
5. 对能耗较大的部分产业实行产业链配;
6. 完善节能审查承诺制管理: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在符合区域能评管理规定的前提下,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诺制,企业作出承诺后即可批复,项目节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大力支持重点工程项目发展:1. 做好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工作:认真落实《山西省重点行业能耗双控行动方案(2021—2025年)》,扎实开展煤电、焦化、钢铁、有色、建材、化工及煤炭洗选行业节能改造行动,有效降低能耗水平,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能耗空间。2. 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推进经济总量扩大;3. 实行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4. 优先满足重点工程用能需求。
热门推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