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披露,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图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行政处罚详情显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是位于通州区潞城镇的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1#-5#住宅楼、S1#配套、地下车库2)的总承包施工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检查人员于2022年12月7日视频检查时,发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4#住宅楼南侧1个开关箱内PE线端子板直接安装在金属外壳上,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1.9条的规定;2.施工现场总配电箱内两条PE线的颜色为黑色,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5.1.11条的规定;3.1#住宅楼南侧分配电箱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的电气连接线未采用编织软铜线,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1.13条的规定;4.施工现场总配电室配备2具灭火器,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4.3.11条的规定。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7000A010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予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处5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2023年5月22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因与天津市宏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李永明被限制高消费。
(图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公开资料显示,李永明于今年3月1日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4月27日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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